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助医  
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全县“三种类型”病困户救助的通知
来源:本站    编辑:admin    时间:2014/8/6    点击数:2407

 

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全县“三种类型”病困户救助的通知

平慈字[2012]15

各基层慈善分会(民政办):

县慈善总会在助医方面,对“三种类型”病困户实施了救助,一是已开展多年的癌症、尿毒症、白血症、红斑狼疮“四种大病”救助;二是2011年我会建立了“陈绍卿敬老慈善基金”,救助对象为低保户“老年人常见病”患者;三是今年我会又建立了“徐宪德孝老慈善基金”,重点对孤老、五保老人实施医疗救助。为了使这“三种类型”病困户救助程序更规范,对象更准确,操作更简便,效益更明显,现将有关救助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对“四种大病”病困户的救助

1、救助对象是指患癌症、尿毒症、白血症、红斑狼疮等“四种大病”的病困户。

2、救助金额为:对每一患者救助20005000元,对同一救助对象三年内不予重复救助。持有低保证或残疾人特困证患者,救助金额视情略高。

3、在已建立慈善分会的镇(乡),对这“四种大病”的救助继续实施配套救助方法,慈善分会先救助,慈善总会后配套,一般按50%配套,配套上限不超过2000元。

4、正在本县医院(平一医、平二医、中医院、长庚医院)接受血透治疗的尿毒症病困患者,通过这四家医院血透室推荐,可给予“护肾净血”专项资金救助,救助金额为500010000元。一年内已得到“四种大病”救助的对象不再给予血透治疗救助。其他没有在本县医院血透治疗的尿毒症患者仍然按“四种大病”标准进行救助。当年进行肾移植手术的家庭困难的患者可给予救助1000015000元。

二、对“老年人常见病”的救助

1、对“老年人常见病”救助的病种范围:脑梗塞、高血压、心脏病、慢性支气管炎、糖尿病、前列腺病等。

2、对“老年人常见病”救助的基本条件:本县籍60周岁以上的低保户、残疾人特困户患者。已列入集中供养包括院户挂钩对象不享受此项救助。

3、对“老年人常见病”救助金额为:对每一患者当年一次性救助5001500元。

4、当年已经享受过“四种大病”救助的对象不再重复享受“老年人常见病”的救助。

5、教育系统的60周岁以上老人,不实行“老年人常见病”的救助。

三、对孤老、五保老人的救助

1、“孤老”是指60周岁以上无赡养人的老人;“五保老人”是指60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、无生活来源、无法定扶养义务人,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,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的老人。

2、对孤老、五保老人救助的范围:(1)患有“四种大病”(患癌症、尿毒症、白血症、红斑狼疮等)。(2) 因病(除以上“四种大病”外)、因灾造成家庭困难者。水头镇范围内的以上两种人员予以优先考虑。

3、对孤老、五保老人救助的基本条件:本县籍60周岁以上的患者。已列入集中供养包括院户挂钩对象也可享受此项救助。

4、对孤老、五保老人救助金额为:(1)患有“四种大病”的孤老、五保老人,给予50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救助金;(2)因病(除“四种大病”外)、因灾造成家庭困难的孤老、五保老人,给予1000--5000元不等的救助金。当年已经享受过“四种大病”救助的不再享受此项救助,以上(1)、(2)两种情况一年内不重复救助。

四、“三种类型”病困户救助的申请程序

1、患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并填写由我会印制的“四种大病病困户救助申请表”或“老年人常见病救助申请表”或“ 孤老、五保老人救助申请表”。

2、要求“四种大病”救助的患者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的本年度的诊断证明及复印件,如果持有低保证、残疾人特困证,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;60周岁以上的“老年人常见病”病困户,应提交镇(乡)级医院的本年度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、低保证或残疾人特困证原件及复印件;孤老、五保老人的救助应提交镇(乡)级医院的本年度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镇(乡)证明。

3、各镇(乡)的社区、慈善分会(民政办)在接受救助者的申请报告后,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,签署意见。

4、各镇(乡)的社区、慈善分会(民政办)要分别设置“三种类型”病困户救助登记表,将救助者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住址、联系方法和申请理由等一一登记清楚,建立档案。

五、对“三种类型”病困户救助的审批程序

1、已建立慈善分会的镇(乡),行政区划调整后,各社区的“三种类型”病困户的救助申请材料要上报所属的镇(乡)慈善分会,由镇(乡)慈善分会统一整理汇总。

2、未建立慈善分会的镇,行政区划调整后,各社区的“三种类型”病困户的救助申请材料要上报所属的镇民政办,由镇民政办统一整理汇总。

3、对“三种类型”病困户救助,各镇(乡)慈善分会或民政办、教育分会的经办人员应于每季度末25日前将申请表汇总、检查核实后,提出救助方案,提交县慈善总会会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。无特殊情况,县慈善总会不临时研究审批。

4、慈善总会、慈善分会(或镇乡民政办)的经办人员应熟悉本通知各项规定,按照“四种大病”病困户;老年人常见病患者;孤老、五保老人这“三种类型”救助对象的不同要求确定救助对象,为救助对象做好服务工作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平阳县慈善总会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0一二年六月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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